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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批文许可证、年审年检

一、经营许可证审批

涉及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经营许可证报批,消防、环保、卫生、医药、运输经营及其它特殊行业资质要求。

二、协助高新项目评审认证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国家经济结构现代化,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相应地制定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为了保证此项政策得以顺利执行,避免鱼目混珠,国家特别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

定制度,只有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才能够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人才优惠政策。

A、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先进制造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现代农业技术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环境保护新技术
海洋工程技术
核应用技术

与上述十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特区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国家和广东省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范围和本省的具体情况,对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目录适时进行补充和修订并定期公布。

B、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从事上列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的60%以上。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C、办理步骤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程序较复杂繁琐,您需要我们专业人士提供的帮助。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查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页面,以便确认您所在的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者需要我们的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2、如果您的企业符合认定范围,您需要与我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双方的代理关系。贵企业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及时付款。
3、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您向我们提供必要的情况介绍和材料后,我们为您准备申报材料。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材料,如《项目可行性报告》,由我们为您提供提纲辅导您撰写。
4、材料准备齐全后,由我们代理您提交申请并与行政机构沟通,确保申请成功。
5、将证书交付您,完成代理事项
我们为委托方提供咨询与方案设计,全套文件资料准备指导、主要申报文件协助撰写以及相关的其它中介服务

三、公司年检年审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以下为工商年检的规定要求,如有内外资年检/疑难,请与本公司联系,我们将竭诚提供帮助

内资年检所需材料

办理内资企业年检: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年检的对象:
凡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企业法人和领取《营业执
照》的其他经营单位都应该按时参加年检;
年检的范围:
凡上一年度以前设立的企业都应该依法参加年检;
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没有特别公告,企业应在期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6月30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的内容
一、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三、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内资企业年检的程序
一、企业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三、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记或加盖年检戳记
四、缴纳年检费,发还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发起人、股东、出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①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②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
4、企业法人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当提交所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5、经营范围中有需前置审批的,提供相关部门的批文。

外资企业联合年检

深圳市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各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市从2008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

一、参检企业
凡2007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向我市贸工局、财政局、统计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及国家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等7部门申报联合年检。外商s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它经营单位仅向工商局申报年检。

二、年检受理时间
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检方式
全面实行网上年检。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除工商局外其他年检部门不再收取纸制材料。

四、参检企业申报年检的程序
(一)从3月1日起,登录年检网站(http://www.szws.gov.cn/http://www.szbti.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查阅年检须知、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等相关资料。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区工商分局领取上述纸质资料。
(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将企业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汇收支情况表等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至我市年检信息系统。
(三)登录年检网站,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及“企业专区”,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年检报告书及其他申报表格。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商务服务单位或通过所在区工商分局的自助电脑完成上述表格的网上填写和提交。
(四)打印一套在网上填报的年检报告书。
(五)下载、打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缴费通知单》一式2份,并办理缴费手续(详见《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缴费标准及流程》)。
(六)准备好向工商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清单如下:
⒈按步骤㈣打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⒉ 200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07年度新注册的企业只需提交验资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
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⒋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⒌经营范围中如含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无非法人分支机构,此项可免)。
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只提交上述1、3、4、5项材料。
(七)参检企业将上述材料提交所在区工商分局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窗口(地址附后),由其审核接收纸制材料,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戳记。
除工商局外,联合年检其他部门不再设窗口受理纸制年检申报材料,也不再审查本部门所发证件和加盖年检标识。
凡通过联合年检的企业,因办事需要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年检标识证、照的,可持公司有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窗口办理。

五、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实行便利服务
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凡注册资金全部到位,上年度已通过年检,年检年度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或被作违法调查,且已按要求办理网上申报手续的,工商部门指定专门窗口提供优先便利服务或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六、对申报年检人员的要求
为确保年检数据填报的质量,各参检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年检申报工作。

七、缴费
除工商部门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外,企业无须向其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

八、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
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年检部门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别予以处罚。

九、联合年检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贸工局
82107074、82108575

工商局
83070324

国税局
82107556

地税局
123662转0

财政局
83938764

统计局
82105314

外汇局
22195561

技术支援
82108474、82001758

十、各区工商分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窗口地址及电话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福田分局
福田区新沙路福田工商物价大厦三楼
83456041

罗湖分局
罗湖区沿河北路 2003 号罗湖工商物价大厦十一楼
25655837

南山分局
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319室
26867622
26866078

盐田分局
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一楼
25251259

宝安分局
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工商物价大楼
27836132

龙岗分局
龙岗区龙岗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物价大厦二楼
28901657

光明分局
光明新区塘明路1号光明新区办公楼旁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1、2、3、4号窗口
88211315
88211316

十一、贸工系统年检咨询电话

单 位
咨询电话

福田区
82107590、82918333-2611

罗湖区
25666639

南山区
26542079

盐田区
25228685

宝安区
27849572、27660370、27848991

龙岗区
28949258、28949282

光明新区
88211685

大工业区
84637572、84637363

保税区管理局
83590737

十二、深圳市统计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深圳市统计局工业贸易处
82105314

深圳市统计局工业贸易处(商业)
82107326

深圳市统计局工业贸易处(工业)
82107275 82107154

深圳市统计局工业贸易处(交通)
82107902

深圳市统计局核算处(金融)
82107359

深圳市统计局服务业处
82107442

深圳市统计局投资处(房地产业)
82107261

深圳市统计局投资处(建筑业)
82107243

深圳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82105340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82978015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5666761

深圳市南山区统计局
26542567 26542154

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局
29998454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工业)
28949816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商业)
28949225

深圳市盐田区统计局
25229066

大工业区
84622523

十三、工商年检提醒

为了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省工商局通知与统一部署,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商标普查,企业在网上填写和提交年检材料时,一并填写和提交商标普查表。请未填报商标普查表的企业

点击“商标普查系统入口”进行填报。

商标普查系统入口网址:http://app.szaic.gov.cn/sbwebiui/loging.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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